(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
1.根据病例临床特征,结合流行病学史,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临床诊断。
临床特征: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米粒大小,疼痛明显;手掌或脚掌部出现米粒大小疱疹,臀部或膝盖偶可受累。疱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疼等症状。该病为自限性疾病,多数预后良好,不留后遗症。极少数患儿可引起脑膜炎、脑炎、心肌炎、弛缓性麻痹、肺水肿等严重并发症。
了解流行病学接触史有助于病例诊断,包括:当地幼托机构或学校有类似疫情,或病例与类似患者有接触史等。发病对象以学龄前儿童为主。
2. 轻症病例以门诊对症治疗为主。对重症病例(出现神经症状或心血管症状等)应收住院,重点救治。
3. 强化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医院要落实预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重点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二)开展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流行动态。
1.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深入医疗机构及时了解疫情,并鼓励医疗机构主动报告疫情。
2.注意区别手足口病与病毒性脑炎,开展病毒性脑炎等相关疾病的监测与调查,确保流行病学调查的准确性。
3.手足口病流行地区要在托幼机构及小学加强晨检工作,及时发现病例。发现患有疱疹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直至病愈方可返校。
4.托幼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
5.加强食品与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公共场所传播。
6.对新发病人应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诊断。
(三)开展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在托幼机构、中小学、医院等场所,开展饭前便后洗手、促进房间通风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相关宣传品,对群众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到拥挤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机会。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及时就诊,及时隔离。
(四)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各地应对医疗机构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行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