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分类尚未有统一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会有多种分类。常见的分类有:
一、现临床一般最常用的是按屈光度和屈光成分进行分类的。
按屈光程度分:
(1)轻度近视眼:近视度<300度,一般眼底无病理性改变。
(2)中度近视眼:近视度>300度<600度,部分眼底呈豹纹状改变。
(3)高度近视眼:近视度>600度,常引起玻璃体和眼底的退行性病变,其中>1000度、眼底病理性改变严重的也称为恶性近视眼,多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所致。
按屈光成份分:
(1)轴性近视眼:是由于眼轴的延长造成的近视。一般眼轴增加1mm,近视度增加300度,在高度近视眼特别是恶性近视眼中,眼轴的延长极为严重,往往可以看到明显的眼球突出。
(2)弯曲度性近视眼:是由于角膜或晶体表面曲率半径减小造成的近视。临床主要见于角膜的改变,如圆锥形角膜、角膜葡萄肿等;还可见于晶体核异常形成的圆锥形晶体以及晶体位前移等。
(3)屈光率性近视眼:是由于屈光间质的屈光率变化增高造成的近视。临床主要见于晶体的改变,如糖尿病、白内障早期的晶体膨隆等。
二、也有按成因把近视眼分为两类:
(1)单纯性近视:即一般性近视,屈光度通常在600度以下的中低度近视,主要是指由发育期视近过度造成的近视。眼球组织正常,不出现病理性改变。
(2)进行性近视,也称病理性近视:主要是指伴有眼部的其他异常的近视。度数一般大于600度,最高可达4000度。一般发病较早,眼球轴径不断加长,眼球的许多组织可发生一系列的病理改变。一般近视在18到20岁前停止发展,但某些高度近视20岁后仍有可能发展,故有人将其称为进行性近视。
三、按照眼睛调节作用的影响可分为假性近视、真性近视及混合性近视。
此类近视一般属于单纯性近视范畴。
⑴假性近视:亦称调节性近视,一般为晶状体调节过度,因此远处的光线入眼后成像于视网膜前,其眼球轴径长度正常。假性近视眼,在看远处物体时还有部分调节作用参加。
假性近视一般是由于长时间近距离工作,用眼姿势不良,伏在桌上、躺在床上或动荡不稳的车厢里看书;光线过强过弱等使眼睛睫状肌常常处于紧张、疲劳状态,造成视力减退。
日常生活常用治疗假性近视的方法有:①戴凸透镜法;②散瞳疗法;③远眺法等。假性近视具有治则消、不治又可复发的特点。采取多种方法治疗都可能有一定的效果,但都不能持久,所以预防近视非常重要。
⑵真性近视:也称轴性近视,眼球轴径长度延长,远处的光线入眼后成像于视网膜前。真性近视,视力在0.8以下,近视度超过100度就必须配戴眼镜,否则近视度数会越来越深。真正的近视眼是正视眼的屈光系统处于静止状态,即解除了调节作用后。
治疗真性近视眼通常是依靠戴眼镜和手术治疗。
⑶混合性近视:真假性近视同时存在的状态。青少年近视学子在学习任务繁重和身体发育过程中,多为此种近视状态。
简单鉴别真性和假性近视方法:在5米远处挂一面国际标准视力表,先确定视力,然后戴上300度的老花镜,眺望远方,眼前会慢慢出现云雾状景象,半小时后取下眼镜,再查视力,如视力增强,可认为是假性近视;如视力依旧或反而下降,你可按这种方法每天进行一次,连续重复三天,如视力仍无改善,就可以确定为真性近视。
此外,有人把婴幼儿期出现的近视眼叫先天性近视,也有人把遗传性近视都叫作先天性近视。
来源:爱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