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常将精神病和神经病混为一谈,其实精神病与神经病是不同性质、有着根本区别的两种疾病。神经病不是精神错乱,而是指脑、脊髓和周围神经因感染、血管病变、肿瘤、外伤和退行性病变等原因引起的疾病。表现为以头颅神经、运动神经和感觉神经系统障碍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如半身不遂、口歪眼斜等。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内外有害因素引起的大脑功能紊乱,导致知觉、意识、情感、思维、行为和智能障碍的一类疾病,特点是心理状态的异常,表现为各种各样的精神症状。如错误的判断时间、地点、人物;觉察不到自己的精神活动或躯体的存在;感到自己的语言思维、行为不由自己的精神活动或躯干的存在;客观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某事物,病人却感知有;病态的、错误的判断和推理,因而产生与事实不符的错误的想法,但患者却坚信不移,不能以亲身经验与精力加以纠正,淡漠、不关心周围一切等。
(1)病因不同:人们普遍认为精神病(癫疯病)是受刺激后得的,其实今天精神病学的研究仍认为,大多数的精神病是一种病因未明的疾病。当然少数精神病人发病前遇到不愉快的事件只是发病的诱发原因,而不是发病的原因。而神经症却是心因性疾病,是由于现实生活、工作、学习中或幼年时创伤性心理因素引发起病的。
(2)分类不同:精神病为数最多的是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性精神病。而神经症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括:焦虑症、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等。
(3)临床表现不同:精神病患者对心理异常状态(例如出现妄想、幻觉、情感淡漠、躁狂兴奋等)没有认识,他们把幻觉、妄想与现实等同起来。因此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不主动就医,甚至于拒绝看病。而神经症患者对自己的心理状态的异常(例如出现自我意识障碍、疑病观念等)有认识,他们可以把病态的体验与客观现实分开,有患病的感觉,主动就医,求治心切。
(4)精神病的行为改变超过社会所能够接受的限度,如无故挤眉弄眼、做鬼脸,行为不可理解,不知道动机、目的何在,把肥皂吞进肚子里;把杂有大便的草纸放在嘴里添;把裤子当上衣穿。思维内容缺乏内在的连贯和应有的逻辑性。
(5)神经症有其共同特点:精神活动能力降低,有焦虑、烦恼或者为各种身体不适等痛苦。体格检查不能发现脑器质性病变或者躯体疾病作为临床症状的基础,自知力好,他能知道自己有病,而且没有持久的精神病性症状,他不会把自己的病与客观的现实相混淆,而是迫切要求治疗,这类病一般都有一定的人格作为基础;起病的时候,都有一定的心理压力或是社会因素,而且病情较迁延,病人内心很痛苦。
(6)治疗方法不同:精神病治疗以药物抗精神病治疗为主。而神经症以药物为辅助手段,心理治疗为主。
来源:用药安全网(作者: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