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常见用药 > 常见用药 > 儿科用药 > 儿童用药 > 正文
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儿童用化妆品慎添美白成分
www.yongyao.net  2012-10-23 22:06:54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huyen
分享到: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指南》对适用范围、配方原则、化妆品的安全性、申报儿童的化妆品要求和审评原则进行了明确。

其中要求,在儿童化妆品的配方中,应尽量少用香精,不宜含有美白、祛斑、除臭、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选用的原料不鼓励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

近年来婴幼儿日化用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世界多国销售的强生婴儿洗头水、NUK婴儿爽身粉纷纷被曝出含有致物质。

据了解,目前婴幼儿化妆品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多数厂家是在生产成人日化产品的同时兼带生产婴幼儿产品。

《指南》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所有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均应按照要求申报;未明示适用于儿童的化妆品,其产品包装不得以图案或其他形式显示或暗示为儿童用化妆品。

《指南》中所称的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