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的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史来看,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国产业界借鉴。
从市场分工层面看,政府扮演了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引导角色。从美国联邦到州政府,向来都支持和扶植生物技术产业,特别是在最早期的基础研究中,在经费上也给予大力支持。
在行政保护、专利法实施等方面给予企业许多优惠。到了产业化的过程中,政府就基本不介入,即使有政府研究机构的成果,历来都是转让给企业,政府不介入股权投资和具体企业的运行管理。
从立法层面看,所有与药企相关的诸如专利法、药品审批法、药品价格和非正当竞争等,国会会制定出既适合企业发展、又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法规。
此外,美国资本市场已经成熟,投资人对风险的承受力较强。在生物技术领域,美国的民间和工业界投资早就远远超过政府投资,由市场和产业资本为主导进行的生物技术产业投资和商业化运营,在美国极为成熟和有序。美国的税务政策是:投资成功的所得因为要承受风险可以给予优惠,即使投资失败也可以抵扣当年收入直至全额抵完,让风险基金和天使投资人有更大的耐心和激情去投资和扶植各种创新型企业。
同时,技术成果接力互补。美国每年有上千家公司从大学研究机构获得或自主研发新产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寻找买家和战略投资者及大药厂作为合作伙伴。从学术界到中小企业再到大公司,从专利技术到种子资金、天使投资、风险基金,直到后续融资、上市或兼并,企业的不断创新必须有不断的资本输入作为后盾。
中国目前在生物技术领域的投资比例很小,中国非常需要懂专业、有耐心、有眼光的生物医药风险投资人,没有天使投资人和风险基金的介入,要让历经10年耗资上亿元的产品研发成功并上市谈何容易。同时,中国的生物技术行业协会过于弱势,需要增加经费和捐款并招徕人才,只有全职人员全力投入,积极地与政府部门沟通,才能影响决策,才能发出全行业统一的呼声,为企业争取更好的政策和发展环境。
来源 : 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