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日前出台有关意见,鼓励老中医药专家和民间传统中医领办、创办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定将在机构审批、人员准入、纳入医保和业务开展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据山西省卫生厅中医局局长文渊介绍,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进行职称聘任、外出进修、名师带徒和奖励先进时将享有优先权。政府举办的一级、二级中医医院等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可转型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规定,2010年山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慢性病防治和保健康复的中医药参与率不低于8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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