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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固定术
www.yongyao.net  2008-4-11 15:19:5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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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外伤等暴力因素,破坏了骨的连续性或完整性称为外伤性骨折。

(一)骨折的定义、原因及种类。

由于外伤等暴力因素,破坏了骨的连续性或完整性称为外伤性骨折。
其原因是直接暴力(受暴力直接打击发生的骨折,如交通事故引起的骨折多属此类);间接暴力(如从高处跌下,足先着地,引起的脊椎骨折);肌肉拉力(如骤然跪倒时,发生的髌骨骨折,投掷物体不当时引起的肱骨骨折。)

骨折一般分为闭合性骨折和开放性骨折两种类型。骨折处没有皮肤或粘膜破裂,骨折断端与外界不相通称为闭合性骨折。骨折处有皮肤或粘膜破裂,与外界相通称为开放性骨折。
根据骨折的程度又可分为:骨质完全断裂称为完全骨折,骨质未完全断裂称为不完全骨折。

(二)骨折的主要症状:

1、疼痛剧烈,尤在骨折处有明显压痛。

2、肿胀。骨折断端可刺伤周围神经、血管、软组织及骨髓腔内出血,造成局部血肿。

3、骨折局部畸形。造成受伤部位的形状改变,如肢体短缩、成角、旋转等。

4、骨摩擦音。骨折断端互相磨擦所发生的声音,但不要为了听骨摩擦音而去反复移动骨折断端。

5、功能障碍。骨折后原有的运动功能受到影响甚至完全丧失。

(三)骨折固定的目的:

避免骨折断端刺伤皮肤、血管和神经。固定肢体使伤员安静以减轻疼痛,便于运送,避免在搬运与运送中增加受伤者的痛苦。

(四)骨折临时固定注意事项: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有大出血时,应先止血,再包扎,最后再固定骨折部位。

2、对于大腿、小腿和脊住骨折,应就地固定,不要随便移动伤员。

3、骨折固定的目的,只是限制肢体活动,不要试图整复。如患肢过度畸形不便固定时,可依伤肢长轴方向稍加牵引和矫正,然后进行固定。

4、对四肢骨折断端固定时,先固定骨折上端,后固定骨折下端。若固定顺序颠倒,可导致断端再度错位。

5、固定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等柔软物品垫好,尤其骨突出部和夹板两头更要垫好。

6、夹板要扶托整个伤肢,将骨干的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住。绷带和三角巾不要直接绑在骨折处。

7、固定四肢时应露出指(趾),随时观察血循环,如有苍白青紫、发冷、麻木等情况,立即松开重新固定。

8、肢体固定时,上肢屈肘,下肢伸直。

9、开放性骨折禁用水冲,不涂药物,保持伤口清洁。外露的断骨严禁送回伤口内,避免增加污染和刺伤血管、神经。

10、疼痛严重者,可服用止痛剂和镇静剂。固定后迅速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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