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发生率逐年增加,通过及时的孕期诊断和积极控制孕妇血糖,母婴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目前妊娠合并糖尿病仍是威胁母婴健康的重要合并症之一,使母婴患病率及围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
妊娠合并糖尿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糖尿病合并妊娠,即孕妇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10%~20%。另一种是妊娠期糖尿病(GDM),指妊娠前无糖尿病病史,或未发现糖尿病,妊娠后发生或发现了糖尿病。此类病人占妊娠合并糖尿病的80%以上,占妊娠总数的2%~3%。
妊娠可使孕妇原有的糖尿病加重,易并发酮症酸中毒;血糖控制不佳者各种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加,个别人可因此导致双目失明或尿毒症。由于巨大胎儿的发生率增加,使剖宫产率大大增加。
糖尿病孕妇的胎儿易并发流产、早产、胎死宫内、胎儿畸形及巨大胎儿,这些均与糖尿病的病程及控制水平有关,高血糖及酮症酸中毒是主要原因。糖尿病孕妇的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低血钙及并发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大龄肥胖者是高危人群
有以下情况者易患妊娠期糖尿病:糖尿病家族史、反复孕期尿糖阳性、年龄大于30岁、肥胖、反复患霉菌性阴道炎、巨大儿分娩史、无原因反复自然流产史、死胎、死产及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胎儿畸形史、本次妊娠胎儿巨大或羊水过多等。对于这些糖尿病高危因素,应予以重视。
目前,孕妇均于孕24~28周行糖尿病筛查,而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可于首诊时筛查,对可疑者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进行全面体检,包括血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脂代谢、电解质(尤其是钙、磷及镁)以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由专业医师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定能否妊娠。糖尿病患者已并发严重心血管病变、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者应避孕,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糖尿病肾病者,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肾功能正常,或者增生性视网膜病变已接受治疗者,可以妊娠。
准备妊娠的糖尿病患者,妊娠前应将血糖调整到正常水平,HbA1c降至6.5%以下。在孕前使用口服降糖药者,最好在孕前改用胰岛素控制血糖,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