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脂治疗需“达标”,这是国内外专家一致的共识,但“达标”的目标值是很难正确定义的。目标值是相对的,可以根据循证医学的进步而不断考虑的。多数的专家认为目前的目标值是合适的,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太高或太低。
按照美国胆固醇教育计划(NECP)ATP-III及我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的规定,冠心病及其等危症LDL-C的目标值应低于100mg/dl,在冠心病二级预防三个里程碑式的研究中,4S和LIPID都未达标,CARE实现了达标(LDL-C降到95mg/dl),但在降低临床事件发生的效果方面,4S和LIPID都优于CARE,尤其是总死亡率,4S和LIPID分别降低了20%和30%(P均=0.0003),而CARE仅降低9%,(P >0.05)。在中国本土进行的CCSPS研究中,LDL-C也未达标,只降到103mg/dl,但降低临床事件的发生率方面也优于“CARE”,总死亡率下降了33.3%。
应当认识到,调脂治疗的最终目的是降低患者发生临床事件,LDL-C的降低多少和达标是相对的。当然,我们并不是否定设定目标值及达标的作用,相反,我们应当尊重治疗指南中目标值的确定及治疗应达标的建议,但它也容许根据循证医学的结果不断修正。此外,若调脂治疗LDL-C已接近达标时,不一定为非得达标而追加他汀类药的剂量,此时,可以权衡利弊,个体化处理。
调脂治疗防治冠心病的首要手段是降低LDL-C,这是公认的,但达标是相对的,这已在前面谈过。现在的问题是LDL-C降低幅度的大小是否绝对反映调脂疗效的大小呢?一般而论,LDL-C幅度降得越大,疗效越好。但这不是绝对的。上述提到的几个临床试验中,在降低LDL-C的幅度相同时,对冠心病临床事件的预防效果,二级预防试验中降低的幅度比一级预防研究中降低 的幅度要大得多;同样都是冠心病二级预防,CCSPS研究的 LDL-C 降低20.2%,CARE研究的 LDL-C降低28%;但CCSPS降低临床事件的效果比CARE要好。
LDL-C降低幅度或达标比例只是一个中间指标,降低临床事件的发生率是调脂治疗的最硬的疗效指标。而临床事件的降低除受制于LDL-C的降低外,还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当某种治疗方法除能降低LDL-C水平外,还有其他能降低临床事件的功效时,就不能单用LDL-C降低的幅度来评价疗效了。如CCSPS中血脂康的疗效就是一个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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