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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肖伟丽 冯占春
世界卫生组织对自我药疗的定义是:“自我选择药品、使用药品处理自我认识的症状和疾病”。
据卫生部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显示:过去10年,我国居民两周患病率明显增加,但去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却明显减少。有47.9%的患者不到医院就诊,比1998年增长22.19% 。2003年城市居民中两周患病未就诊人数所占比例比1998年增长11.36%,超过半数的城市居民患病后不去医院治疗。农村居民两周未就诊比例2003年比1998年增长了32.27%。
居民患病后所采取的治疗情况主要为:就诊治疗、自我医疗和未采取任何治疗措施。据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两周患病者中,到医院就诊的比例逐年下降,而自我医疗的比例逐年上升。农村自我医疗患者比例由1998年的23%增加到2003年的31.4%,城市由1998年的43.7%增加到2003年的47.2%,城市居民的自我医疗比例明显高于农村。
据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的数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居民选择自我药疗.2003年城乡居民用于购药的人均花费为73元,而1998年用于购药的费用仅为31元;而农村居民2003年购药费用为51元,1998年则为19元,也就是说,我国居民自我购药费用年平均增长在20%左右,高于同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其中,农村地区的自我药疗的费用增长略高于城市。
我国近年居民自我药疗人数比例不断上升,究其原因,除了居民自我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之外,还与我国医药费用不断上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有关。据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数据,在过去十年内,门诊和住院的治疗费用增长速度很快,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 2003年我国城乡每一门诊费用为66元,是1993年的2.17倍, 1998年的1.88倍。2003年城市的每一门诊费用为120元,是1998年1.85倍,是1993年的2.45倍;2003年农村每一门诊费用为50元,是1998年的2倍,1993年的2.25倍。
上述数据表明,居民到医疗机构就诊的成本逐年加大;而我国的药品零售市场不断发展,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因此居民选择自我药疗是必然的趋势。
但是,要完善负责任的自我药疗,笔者认为还应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药品分类管理
“处方药最终必须凭处方购买”是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全面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模式,加大处方药使用的监管力度,是保障自我药疗居民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
■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考虑到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以及现阶段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现实情况,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使居民能够利用基本卫生服务,降低自我药疗中的不合理成分。
■继续推进执业药师制度
药师可以通过提供更周到、细致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与负责任的合格的OTC药品生产者一起努力帮助自我药疗者充分实现“自我药疗,自我保健”的价值。因此,应壮大拥有专业知识的合格负责的执业药师队伍,使更多的合格药师走向社会药房,使药师在自我药疗中的作用得到强化,保证居民自我药疗的安全。
■继续加强农村“两网”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的建设
加强“两网”建设,能在源头上阻断假药劣药进入农村市场的渠道,保证农村居民所购买药品的安全性。城市的社区卫生系统应该在城市居民的自我药疗中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社区医生能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持续的医患关系,促进经济、合理、适时的自我药疗。 (200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