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在上海举行的一个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详细分析了我国目前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
这次论坛上,绝大多数演讲者由于“太敏感”等原因,不愿意透露姓名。一些人甚至要求会场文字速记删去他们的发言。
这位官员认为,药品价格之所以虚高,绝大部分是因为它承担了本不该它承担的特定补偿功能,而这种特定的补偿功能也是医院正常运转和发展所必须的。他说,药品价格下降意味着医疗服务价格就要提高。
这位官员表示,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及价格形成存在很多问题。
一方面,国内制药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尽管我国实行了强制GMP认证,但是目前来看,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有很多企业不具备市场经营的能力,也不具备药品的研发能力,就是大量地通过低价包销的方式,把自己沦为一个简单的药品加工厂,用低价来冲击市场。
第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情况下,一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GMP有关规定,在环保、职工福利,以及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方面,总是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来降低自己的成本。加之不同区域成本要素价格不同,不同企业间的产品成本差异较大。
“降低自己的成本不是不对,关键是必须执行国家的统一标准,如果不按这个标准来生产,市场竞争就失去了一个公平的基础。”他认为,企业的重复建设导致竞争激烈,从而不得不无限度降低成本,最后牺牲产品质量。
第三,流通领域环节众多,竞争激烈,个人承包、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在客观上也引发了市场竞争的无序。许多国有商业主渠道,已经沦为了开票、倒票或物流配送的角色,大量市场热门的品种被一些非国有经营企业所垄断。
第四,医院占据了药品销售的主导地位,8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出去的。虽然零售药店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总体上还没有办法与医疗机构抗衡,所以医院和零售药店之间没有实质性的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就采取了两种销售模式、两套价格体系。对零售药店、物流批发企业,由于没有后续的一些销售费用在里面,就是一个简单的出厂价格。因此平价药店的药品价格非常便宜。但如果是做医院市场的,实际上药品企业大量考虑的是在后续环节上所花的费用,包括流通费用、进入医院各个环节的费用、国家政策允许医院加价的费用。所以就造成了中国目前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同样的药品在价格上会相差很多。
第五,在市场上,同一种药品,存在国外的专利药品或专利已经过期药品和大量国内的仿制药品。专利药品价格通常“高而不虚”,但是大量的仿制药品出厂价格却很低,叫“虚而不高”。
第六,从药品价格的走势来看,近几年政府不断降价,包括大面积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使得药品零售价格指数逐步趋低。从2001年开始,我国的药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走势已经连续5年负增长。
这位官员还介绍了我国现行药品价格形成中的利润分配格局。他透露,医院销售的60%到70%的药品,如果以零售价为100来算的话,则生产企业真正能拿到的不足30%,商业流通环节能拿到的不足20%,而医院整个环节拿到的是50%。“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比例分配格局下,才会有今天各个方面都反映药品价格奇高,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却说自己利润很低,甚至出现亏损经营的局面。”
把医院的50%再细分一下可以发现,其中30%是正常加价;5%是医院在发展过程中设备购置、医生培训、学术交流等等所需要的,或者说是从生产经营企业获得的赞助费用;还有剩下的15%就是行业中的潜规则问题,即医生的一些个人灰色收入。
这位官员表示,医院之所以要从药品方面获得如此大的收益,关键还是要“以药补医”。在医院现行发展和运行模式下,医院的补偿越来越依靠药品的差价收益。而在这种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下,医院从药品差价上获得的收益主要是补偿在医院的运转上。
他认为,关键问题在于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在现在的医药领域里没有形成,主要是在最终的零售环节,没有一个真正的竞争机制。
这位官员表示,药品价格之所以虚高,主要原因是药品承担了不该承担的特定补偿功能,而在现行收入分配体制和医院补偿机制下,医院从药品价格中获得的各种收益,绝大部分是保持医院正常运转和发展所必须的。尽管由于流通环节的无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一些交易成本,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他说,医药总费用的问题不是高和低的问题,而是如何进行结构调整的问题。“如果把药品价格砍到50%的话,我们必然要相应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大量增加财政补贴。从总量平衡角度看,最终是一个结构调整的问题。”
这位官员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等这个改革真正推进了,各方的行为就规范了,用药就合理了,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就建立了,从长远发展看,医药费用就降低了。 (记者 周凯 上海9月17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