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历来是企业关注的焦点。日前,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的“2007中国(海口)国际医药高峰论坛”上,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王玉洵向外界发出信息: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将调整。
王玉洵指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将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产生根本的影响。按照规划,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相关管理部门将通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规范使用等手段,从根本上促进“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建立之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重点也将发生一些转移。
从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来说,国家将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模式。招标的主体一般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牵头,由发改委、物价局等单位共同组成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而集中招标采购的工作对象,也将从国家定价的产品逐渐向企业自主定价的产品过渡。在经过了国家发改委20多次降价后,由国家定价的药品价格中虚高的成分已经不多了,因此,企业自主定价的产品将成为集中采购的重点。
同时,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将从注重具体组织招标采购,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中标的药品一中就“死”,医院不进、医生不用中标药品以及医院拖欠中标企业药款等问题是目前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是原来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政府主管部门拟加强对上述现象的处罚力度,并将这些情况与考察医院院长的业绩挂钩。卫生部还将搭建药品集中采购的信息平台,实现药品采购的透明化。
对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调整,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政府事务和OTC商业总监傅旭东表示非常欢迎,但他认为一些细节还应注意: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似乎由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更为合理,因为医疗卫生部门毕竟可能成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获利方,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支付方,其立场更能确保中立;二是对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不要只是简单的一味以价格为指标,也要兼顾到企业的产品创新,并为创新药物的推广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针对集中采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执行层面上的问题,还希望有更多的细则出台,帮助监管落到实处,让普通老百姓真正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获得利益。 (2007-4-4)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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