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0~11日,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伊宁市召开首届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全区15个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伊犁州党委、政府的有关领导应邀到会。会议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交流了经验,查摆了问题,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对创建自治区级文明行业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截至2006年底,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5个地级局、64个县级局中均已建成各级文明单位,其中已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25个、“地区文明行业”1个、“地区文明单位”44个,“县文明单位”18个。
新疆局党组书记于胜德在回顾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历程时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把握“四个关键”: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创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也才能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地发展。否则,就会出现顾此失彼或为创建而创建的不良现象。第二,必须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创建工作。必须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来开展创建,否则就失去方向、偏离轨道。第三,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三贴近”原则。只有把“三贴近”原则贯彻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才能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才能实现不断创新和发展。第四,必须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才能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持创建标准,弘扬“三创”精神,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三是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创建主题,努力锻造一流的队伍和行风。四是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