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民辗转主城各家医院看病时,只需拿着统一的“重庆市通用病历”即可。市卫生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我市主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使用统一的门诊病历,这意味着,以后患者转诊各家医院无需更换病历。
新病历没有广告
此次通用病历封面背景为重庆市人民大礼堂,封底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如图),封二为病历使用方法及要求。由于通用病历由各医院自行印制,市卫生局规定,医院可在封三加印本医疗机构专科门诊时间及联系电话,但不得在上面印制任何商业广告。新病历每本0.5元。
老病历用到年底
市卫生局要求,主城9区(含高新区)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7月1日开始使用通用病历。以前没有用完的病历可在其封面加盖“重庆市通用门诊病历”专用章,继续使用至2007年底。
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也纳入通用病历使用范围。
可减少重复检查
按照要求,通用门诊病历由患者在首次就诊的医疗机构购买,由患者保管。就诊时,患者如实向医师提供个人信息和药物过敏史、既往病史等信息,供首诊医院医师填写。医师书写病历时应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
市急救中心赵兴吉院长说,实行通用病历后,病人的病史就有一个完整、连续、真实的记录,能为医生诊断和用药提供参考,后来接诊的医生可参考前期检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降低重复检查率。同时,在医疗纠纷中,更容易看出问题出在哪个步骤。
据悉,其他区县的卫生部门将根据当地情况,决定推行通用病历的时间和范围。
来源:重庆晚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