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各市州局要把法律素质较好、专业知识较强、办事公正的人员调整到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岗位上来,相对稳定行政复议人员,加大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和工作实践,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据、审理有序、裁决合法,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是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各市州局要切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对依法确实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作出解释,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同时,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力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其他规定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办理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该赔偿的坚决赔偿。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客观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行为,使行政复议案件经得起司法审查。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与纠正其违法或不正当行政行为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三是提高行政复议效率。针对当前利益关系多元化,案情复杂化,行政争议解决难度大等情况,应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以书面审理为主;对事实不清、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应认真核实情况,实地调查取证,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各方的意见等。注重运用和解、调节等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对明显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而应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自行改正,也可由上级机关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以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并避免加重违法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各市州局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相互交流借鉴,积极探索适应行政复议办案特点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
四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各市州局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单位领导要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了解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听取有关的工作汇报,认真负责地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