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上海众泰医院、虹口区上海申光门诊部、上海弘安中医门诊部3家医疗机构因不良执业行为累计积分12分,踩过“黄线”,将受到“暂缓校验”的处罚。昨天,上海市卫生局通报了2007年上半年对全市医疗机构监管的情况。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医疗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不受侵害,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了《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不良积分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上半年度查处违规行为被记分情况分析来看,被查处的医疗机构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5.8%,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占33%,三级医院占2.75%,二级医院占12.71%,一级医院占13.06%,内部医疗机构占4.47%;民营医疗机构占67%,其中民营医院占20.62%,门诊部占39.52%,诊所占6.87%。
医疗机构被查处记分的主要原因依次为: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合要求被记分的,占被记分总数的15.9%;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内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占被记分总数的13.9%;未经批准,擅自在本市或外省市发布医疗广告的占10.6%;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占10.6%;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占9.5%。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如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被记分5次。其中一次性记分分值最高的为6分,主要涉及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等不良执业行为。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指出,医疗机构执业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危,凡发生违规行为,一律将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