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一老一小”参保人员就医做出具体解释---
参保“一老一小”大病保险,有“特殊病种”者要选择一家“特殊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还将为其专门建立“特殊病种”的门诊病历。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包括422家综合医院、43家中医医院、92家专科医院、29家对内医疗机构及16家A类医院在内的602家定点医疗机构被纳入“一老一小”医保范围。同时,还下发了《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一老一小”参保人员如何就医做出了具体解释。
■患特殊病者要额外选择一家定点机构
按规定,“一老一小”参保者可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而对于患有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这些“特殊病种”的参保者,还要在自己已经选择的3家定点医疗机构以及中医、专科及A类定点医疗机构中额外再选择一家,作为本人“特殊病种”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而对于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患有“特殊病种”的,可在本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异地就医的门诊“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特殊病种”参保人员肾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次进行结算;肿瘤患者进行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按疗程进行结算;肾透析患者按月进行结算。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为“特殊病种”参保人员建立“特殊病种”的门诊病历。
■24小时转院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对于本市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一老一小”,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治疗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或《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需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参保人员个人应交纳自付部分收取预交住院押金(预交金标准见附表),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参保者住院期间因为病情,需要市内转院治疗的,必须持上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而且在24小时内到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再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手续,住院周期连续计算。参保者住院治疗期间,如使用个人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需经本人或家属同意。
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用结算,与患者结清个人负担部分及自费费用,但对于医疗费用老年人单次超过5万元、学生儿童单次超过7万元的需由市医保中心审核。
■上了暂时黑名单可走手工报销渠道
因为学生开学晚致使参保缴费手续延迟的,将被列入“暂时黑名单”。而入了黑名单者一旦发生医疗费用,要由参保人员先行现金垫付。之后,应在出院后60日内,携带《手册》到参保时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请报销。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普通住院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住院费用结算单、医疗费用收据、出院诊断或死亡证明;急诊留观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急诊留观证明、盖有急诊章的处方底方、检查治疗明细、收据、出院诊断或死亡证明;“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处方底方、检查治疗明细、收据。
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