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报销的5900元医药费,73岁的刘桃玉大娘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刘大娘是成都市双流县城塔社区的居民,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保,和打零工的儿子相依为命。去年10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一再动员下,老人拿出压箱底的192元钱,再由政府补贴相同数额的钱,参加了成都试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想到,去年12月老人就因慢性气管炎住院了,一下子花掉8000多元医疗费。正在老人担心支付不起医疗费而要勉强出院的时候,社保局送来了已报销的5900元医疗费,让老人重新安心治病。
随着让刘桃玉大娘受惠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立,成都市填补了医疗保险的最后一个“制度空白”,初步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少儿互助金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6张网为骨架,城乡一体、制度衔接、管理统一的全覆盖医疗保险体系。
到2006年底,成都市各类医疗保险制度参保、参合人数为950万人,参加率达86%。随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深入推行,最后一批没有医疗保障的人群也将被纳入“安全网”,成都将在全国率先实现1000多万市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根据人群结构设计多层次的制度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原有的城市与农村、工人与农民、有单位与无单位的人群区别被逐步打破,农民工、新型工商业者等群体越来越庞大,“单位人”逐渐转向了“社会人”,原来以单位为依托的医疗保险体制已远远难以适应社会人群结构的巨大变化了。
针对不同人群特点,成都在原有医保体系基础上,设计出了广覆盖、多层次的新型制度框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已有的较成熟的一项制度,是城市居民医疗保障的主体制度之一。在已有制度基础上,成都市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中,全面推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同时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没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并建立了缴费率仅为4%的国有困难企业单建统筹制度。
自2003年都江堰市被列为全国新农合试点之后,2004年,成都市在没有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新农合建设。到2006年底,全市已有540多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高达92.67%,先后有432万人次享受了医疗费补偿,补偿金额近2亿元,有效缓解了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今年5月,成都市又决定将新农合财政补贴再提高人均20元。
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四项制度,则是成都市在借鉴其他一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闯”出的制度新探索。这四项制度覆盖的是失地农民、农民工等新兴群体,以及长期处于医疗保险制度“空白”地带的少年儿童和那些没有医保的城镇居民。
按照“土地换社保、退费进社保、政府给予补贴、新人养老人、鼓励就业、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成都市于2004年建立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医疗保险办法,并由财政补贴一次性解决了自1991年以来所有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
目前,成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使农民工既享受大病医疗,又有了门诊费。到2006年底,已有35万农民工参保。全市参加少儿互助金的人数已达135万人。而新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到2007年3月底,已有34000人参保。
根据人群特点推行各具特色的保险办法
由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收入差异,不同人群并不适宜一刀切的保险制度。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筹资水平、保障需求等特点,成都市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设计出的医疗保障制度极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晓新向半月谈记者介绍,由于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强、缴费能力差、疾病伤亡风险大等特点,成都市专门推出了农民工综合保险制度:实行“一险三个待遇”,将养老、医疗、工伤三险合并,统称为综合保险。与之相对应,参保农民工享有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执行费率是20%,缴费基数分为八个档次,其中用人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
这样的制度设计,使成都的“综保”具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简单易行,便于管理操作。二是费率较低,用人单位和农民都易于接受,扩大了参保覆盖面。三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最迫切需要的工伤和大病医疗风险防范问题。
今年1月1日正式推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其针对的对象多为城镇低保户、残疾人、“4050”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制度保障的老人,这些人群收入低,经济承受能力差,而且体弱多病最需要医疗扶助,所以成都市采取了先期政府大力补贴的办法,部分参保者享受惠民政策。
据了解,成都市还计划进一步降低费率,加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贴比例,并把县级统筹逐步上升到市级统筹。预计此项制度覆盖人群将达130万人,从而消灭成都最后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点”。
注重接续转移确保“可持续性”
虽然针对的是不同人群,制度设计特点也各具特色,但成都市全覆盖的各项医疗保险制度之间普遍留有“接口”,相互间可转移接续,并十分注重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据了解,成都农民工“综保”特别设立了农民工的个人账户。假如农民工将来要转为城市居民,其“综保”参保年限和个人账户都可以按规定计入,保障了制度的连续性和公平性。而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如果满足了缴费标准和要求,即享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模一样的报销政策。
最新推出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分为三个档次,虽然没有个人账户,只报销住院费用,但其报销标准也是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数,坚持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接轨”的原则。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成都还在考虑把少儿互助金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在一起,做大基金规模,增强承担风险的能力。同时,测算在蓉高校大学生加入医疗保险的具体方案。这样一来,也有利于提高少儿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并解决那些户籍在成都的外地大学生的医疗保险问题。
与此同时,成都市还坚持多元化、可持续的原则,大力推进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困难人员医疗补助机制、参保救助机制和医疗保障制度。成都先后对低收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推行了社保补贴制度,对农村五保户、贫困农民家庭参加新农合进行全额资助,对低保、特困家庭少儿及残疾少儿参加住院互助金进行全额资助,对城镇居民中的低保、残疾和“4050”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财政补贴。
来源: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