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工作,继续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合作,采取有利措施,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及部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医疗机构药房药库改造工作现场会。其中,宁德地级市福鼎市从健全机构、开展调研、建立制度、严格培训、加强监管五个方面规范药房药库建设,目前,该市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已投入资金210万元,全市17个乡镇卫生院已有14个完成规范化药房药库建设,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已达82%,农村卫生所(室)药房药库规范化建设覆盖率也达到72%,全市医疗机构涉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考评标准和细则,目前全市共创建规范药房461家,其中村所421家,占总数的46.5%,同时药品使用管理示范点建设已经起步,全市已建21个示范点。
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投入改造资金500多万元,对29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113家乡镇卫生院的药房药库参照GSP要求进行改造,改造面分别达100%和85.6%,医疗机构药品储存、养护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减少了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隐患。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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