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警方破获销售违禁药品案,查获“咳嗽合剂”1000多瓶
“医生,给我来份‘套餐’……”一个神情颓倦的年轻人走进医务所就嚷嚷,马上被埋伏一旁的便衣民警逮个正着。短短一天时间里,前来这家“利民医务所”购买精神药品“套餐”的竟达83人。
汕尾警方今年破获的这宗医务所借帮吸毒人员戒毒为名销售违禁“精神药品套餐”的案件,成了广东禁毒委禁毒案例的典型。
“咳嗽合剂” 多种药品混成新毒品
“利民医务所”位于汕尾市城区通港路。本月3日,记者找到该门店,只见大门紧锁,医务所负责人李×家已被警方抓了。
今年初,汕尾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利民医务所”生意十分红火,每天总有些年轻人或学生模样的人频繁进出,且大多数人走出医务所时都会拿着瓶装的药物。警方经过秘密侦查,发现这些到医务所买药的青少年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吸毒人员。经对该医务所自行配制的一种俗称“咳嗽水”的瓶装药物进行化验分析,显示该药物中含有咖啡因、可待因和麻黄碱等多种物质。这赫然便是由丁丙诺啡或美沙酮等不同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混合配制而成的新型毒品“精神药品套餐”。
此事引起了汕尾市委常委、公安局长许俊民的高度关注,他要求不仅要把贩卖新型毒品的窝点连根拔起,更重要的是切断新型毒品的供应渠道,彻底摧毁区域性新型毒品的分销网路。
今年2月27日,汕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药监部门、刑警支队和城区公安分局的配合下,对“利民医务所”及负责人李×家的住宅依法突击搜查,现场查获麻醉药品美沙酮、精神药品丁丙诺啡注射液、安定片等大量精神麻醉药品,以及自制含有精神药品的“咳嗽合剂”1000多瓶;同时查获毒品加工场一个,缴获现金30余万元,医务所老板李×家被当场抓获。
“帮助戒毒” 医务所敛财六十多万
汕尾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李越告诉记者,警方派出警员化装成医务所的医生,对前来购买“精神药品套餐”的人员实施抓捕,结果一天之内竟抓获83人,其中18岁至25岁的65人,不满18岁的12人,这些人绝大部分是在校学生;26岁至34岁的6人。根据警方掌握的证据,该医务所高峰期时一天有两三百人前往购买“咳嗽水”,门店前甚至排成队。
23岁的小雪(化名)也在被抓的83人之列,她服用李×家配置的“咳嗽合剂”已近一年。据小雪供述,自己和一帮朋友玩的时候,“嗨”了药丸后觉得头痛,于是跟着朋友到“利民医务所”购买“咳嗽水”,喝了之后头就不痛了,但只要一停喝咳嗽水就全身疼痛乏力,小雪知道自己是对“咳嗽水”上瘾了,但认为药水是在正规药店里买的,又是国家公开出售的药品,便一直不认为这是毒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吸食海洛因的人在服用了李×家配制的药水后,发现该药水除可缓解头痛外,竟然还可以获得类似吸食海洛因的生理和心理快感,而且每瓶只需13元至15元,比吸食海洛因便宜得多。更重要的是,这些药水是药店公开销售,货源有“保障”。于是,李×家的“利民医务所”门庭若市。
李×家被抓获后,却坚持认为自己是在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只是尽了一个医生的职责。经警方查实,李×家通过贩卖“精神药品套餐”非法收入达60多万元。
监管缺失 一二类药品轻易可得
据警方查证,在李×家出售的咳嗽水中,有相当一部分含有麻醉药品美沙酮、精神药品丁丙诺啡和安定片等。李×家是如何获得这些被列为国家处方药的药品呢?
据了解,李×家虽然至今已有23年的行医经验,但并没有执业资格证,其“利民医务所”的“医疗机构许可证”也是多年未经年审。就是这样一个证照不全的医务所,却能够轻易地获取国家二类甚至一类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汕尾市禁毒支队队长李梓绿介绍说,根据国家规定,要购买国家管制的这类精神和麻醉药品,购买者必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具有精神药品经营资格。但实际上,一些自称是医生或者药店的购买者只要给钱、或者提供一个虚假的证明就可以买到药。李×家正是凭着一张伪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证,先后向三家医药公司买到了精神药品。按照规定,该类药品只能通过邮政部门邮寄,并要标识精神药品的字样,但是惠州的一家医药公司却通过普通货运形式,把二类精神药品盐酸丁丙诺啡舌下含片托运给李×家。
在精神药品“变种”为新型毒品出现之前,市面对其认知仍是“药品”,因为对心脏病、精神病、焦虑症、神经关联症等病症都有疗效,临床应用广泛,所以许多药店都会入一些货备用,有关监管部门也并未当一回事。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