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的重点试验地区,广东省药品挂网采购工作自今年1月开展以来,一直备受关注,中间也一度引发了很多争议。而随着采购工作即将于8月份在全省全面铺开,一些让人担忧的问题可能将暴露出来。
昨日,广州一家医药公司销售总监向《第一财经日报》反映,从4月开始已在深圳、佛山、东莞和省属医院先行采购挂网入围品种的情况来看,由于竞价入围的品种过多,价格压得比较低,各个医院在选择采购品种的时候又不尽相同,导致医药公司在配送时量跟不上,配送成本太高,所以选择了放弃配送,“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药品的临床使用。”他说。
该人士同时反映:“医院倾向于采购价格高的品种,价格低的品种不好做。”
针对以上问题,广东省卫生厅主管药品集中采购的副厅长张寿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商业公司放弃低利润品种配送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这与生产企业指定了多家药品配送商,比较分散有关。但医疗机构用药存在延续性,也不会轻易更换采购商。
挂网采购对价格控制比较严,由于将会触及到医疗机构的利益,在执行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抵制情况。张寿生说:“目前来看,执行得比较好,但面临的问题仍然存在。”
张寿生指出,目前挂网采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集中采购与医院药品顺加作价之间的矛盾。“政策不配套可能导致药品集中阳光采购效果降低:国家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实行顺加作价政策(加价15%),意味着进价越高的药品,医院获利越大,而集中采购追求经济有效性,导致购进价格降低。采购方式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导致药品采购的经济有效性损害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利益,而且顺加作价使集中采购越彻底越规范的地区,对医疗机构的合法药品经营利益的损害越严重。”
“两者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目的交集少,二者由代表不同利益方的主体完成,作用肯定会存在相互抵减的可能;集中采购和顺加作价是不相容的,二者同时出台,是我国药品流通公共政策制定的矛盾之处。”张寿生认为。
“医疗机构的生存利益导致集中采购不可能使整个医疗行业采购完全趋于规范。”张寿生承认,“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所能解决的,而且,短时期内也难以解决,这取决于整体医疗体制的改革,医疗补偿机制的建立,”他说,“在目前的体制下,医疗机构和普通的经营机构没有本质区别,甚至比普通经营单位占有更有利于攫取高额利益的手段和机会。”
张寿生透露,明年的挂网采购将通过制定更加合理的限价、报价和入围规则以及医院采购、使用目录来避免上述问题。一是依靠新模式运作后建立的各类数据库,对入围品种的价格,根据搜集到的出厂价、口岸价以及全国其他城市的价格,甚至国外的价格进行比较分析,用数据科学地指导价格评定,并对明年限价竞价规则进行完善和改进。
二是规范用药机构的用药范围,逐步建立全省范围、不同级别医院的药品采购目录。建立三级医院用药基本目录,包括通用名、剂型和规格。同时加强对医药代表监管,规范医药代表行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