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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降价 不能“干打雷不下雨”
www.yongyao.net  2007-7-4 14:25:4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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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20066月份至今年4月份,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省价格部门就先后分9批调整1400多种药品价格,下调总金额达1亿多元。医药降价,体现了政府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决心,也说明药品价格已经高出大多数百姓承受极限,更说明药品降价之难。药价下调多次,对医疗服务价格的检查也从未间断,可老百姓依然觉得药价贵、住院检查多费用高,难以承受,在许多患者看来,医药降价不过是干打雷不下雨,对医药降价的问题,老百姓已从最初的关注到了麻木。

 

看似明晰的收费详单

 

前不久,患者虎女士在省内某大医院住了十多天院。她刚一住院还未见主治医生的面,就被开具了B超、胸透、脑电图、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若干项检查单,而且每张单子上都已划好价、记过账,只需一一去做。自费住院的虎女士在计较钱的同时,向医护人员质疑有些检查是否真有必要,医护人员解释说必须得做,否则就无法进一步治疗。

 

此后,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工作人员让她过目一下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令她没想到的是,医护人员所做的抽血服务,并不是单纯的一项检查,一项验血被分解成了十余项检查内容,所发生费用从五六元到十几元不等,加起来,一项化验血样的费用就在数十元以上,其它许多检查均为此种情况。虽然只住了10多天院,所做治疗、用药也不是很多,可住院费用详单竟足足有两大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光是虎女士,大多数患者在办理出院手续时,都会为这些看似明晰,但并不知情甚至看不懂的医院收费详单与工作人员理论,往往总是患者乖乖交费走人为了结,因为收费单中的主目录检查项目,患者的确做过,至于其中细分的项目哪些做过,哪些没做过,哪些符合政府定价、哪些不符合,患者根本无从知晓。

 

进了医院就别计较花钱

 

记者从省价格部门了解到,目前省内除麻醉、计生免疫类药品外,其它处方类药品的价格已全部下调,近两个月,我省还将下调500多种非处方类药品价格。

 

目前,我省对医疗单位药品价格采取两条线控制,一条线是医疗单位在药品价格执行过程中,采取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分段加价执行,即中标药品价格在50元以下的,医疗单位可再顺加15个百分点,50元至100元的顺加12个百分点,100元以上的顺加10个百分点,最高加价额度不能超过75元;另一条线是药品价格以政府公布零售价格目录为准,中标药品加价后高于政府最高零售价格目录的则按低的执行。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我省规定各医疗单位按等级(医院资质)收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所有在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必须上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不申报的将被严肃查处。去年8月份,我省调整了504种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有367种均不同程度下调,此后,我省未审批一项新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

 

医药价格有严格的规定、有政府定价目录、有医院集中招标采购中标标准,医院在最醒目处,甚至在每个病房都张贴医药明码标价表,可是患者依然觉得医药价格不够明晰,由于原因复杂,弄懂也不易,大多患者住院后就不闻不问,一味交钱治病,只求医生把病治好,进了医院就别计较花钱,已被许多患者认同。

 

违规收费行为屡禁不止

 

近两年,我省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多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检查医疗单位102个,涉案58件,查出违法金额29637万元。有些医院居然还存在收取新生儿空调使用费、陪床费、空气消毒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医疗服务收费严重超出了规定范围。

 

检查发现许多违规收费行为:个别医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问题屡见不鲜,如某些医院擅自收取新生儿空调使用费每人5元;陪床费每人每天1元;出入院处置费每人每天05元;配药费每人每次05元;显微镜使用费每人每次20元;空气消毒费每人每次5元等。

 

有些医院还提高标准收费,如某医院妇产科擅自提高标准收取顺产接生费、B超检查费、检验费等。

 

更有医院对需要手术治疗的病人视病情轻重强制收取50元至150元不等的麻醉保险费;收取CT节假日开机费等。

 

在药品价格执行过程中,一些医疗单位在制定药品价格时仍按原来的加价率作价,从而造成部分药品价格偏高;个别单位不及时降低国家降价药品价格,造成药品价格虚高。

 

据介绍,在我省产生个别医药行业乱收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省大部分公立医疗单位实行财政差额拨款,个别医疗单位基于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往往违规收费。

 

同时,个别医疗单位通常将医护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收入挂钩,科室收入增加,人员工资奖金水涨船高。因此,各科室都想方设法多收费,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另外,一些医疗单位计价人员不能完全、及时地掌握药品调价政策,影响了对国家医药价格政策的执行,也有的医疗单位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政策掌握不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部分医疗单位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利用医患不对等的特殊地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项目收费和扩大范围收费,增加患者负担。甚至一些医疗单位领导认为,为改善医院环境和更新医疗设备,多收费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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