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目前药械市场广告的现状,努力创新,抓好该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工作。
移送和抄送相结合。在发现违法广告后,除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外,同时抄送当地宣传部和广电局,发挥新闻媒体主管部门的作用,便于工作的开展。
监督抽样和企业诚信管理相结合。对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一律进行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处,并把违法广告发布情况作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警示告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针对辖区内药械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突出、查处难度大的现状,告知辖区内各大宾馆、药店宣传违法广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起到了警示、震慑的作用;在联合突击检查中,现场明确工商、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的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动态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一方面通过报纸等媒体,介绍违法药械广告的危害和特点,以案例的形式生动剖析当前违法药械广告的新动态;另一方面借助老年大学这个平台,为老年人讲授识别违法药械广告知识,提高老年人对违法药械广告的鉴别能力。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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