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两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三次以上(含三次)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将被依法吊销有关诊疗科目;情节严重、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将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江西省卫生监督部门近日作出了“量化”发布虚假广告的处罚规定。
据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介绍,在近期开展的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执法行动中,将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和媒体发布类别的行为;以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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