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江西抚州:财政民政共同撑开“医保伞”
www.yongyao.net  2007-8-14 17:18:38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去年5月,抚州市、县(区)政府在该市范围大力实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从政策、资金上支持城镇居民参保工作的顺利展开。实施试点以来,全市新增城镇居民参保18.78万人,收缴医疗保险基金5106.4万元。

 

抚州市通过调查,发现困难企业由于企业资产变现不足,无法靠企业自身筹资参加医疗保险;城镇低保人员因病致贫,绝大部分无力全额缴纳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农民工无力缴纳参加医疗保险所需的资金。抚州市政府先后针对性地研究出台了《抚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

 

抚州市建立了财政、民政、单位和个人共缴一点的制度,对没有单位的城镇低保人员,按低保人员个人缴纳50元,民政部门负担50元,地方财政支付20元的办法解决。低保常补对象和低保中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由民政部门和残联负担。农民工按每人每年120元标准参加大病住院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强制其所在单位缴纳。

 

到今年3月底,抚州市参保人数超过了35万人。2006年,抚州市医疗保险处获得了国家劳动保障部表彰的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光荣称号。

 

                                                      来源:江南都市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