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昨日在南京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根据不同群体的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对于尚未纳入医疗保险的高校在校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已经决定,由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统一制定大学生医保政策,目前正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据介绍,目前各高校全日制国家统招计划内大学生、研究生是准公费医疗,并实行属地管理,经费由当地财政部门统筹拨付,财政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实行定额拨款。1998年起,我省不论部属高校还是省属高校,均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为了解决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尤其是大病、重病医疗费用,省内绝大部分高校为学生代办了商业保险,基本是学校每人每年按20-30元补助,学生个人再出同样的数目,但保险公司最高赔付6万元的规定,对于动辄几十万元的重病花费来说,根本不够用。
“现在国家决定设置统一的高校在校生医保政策,我省也将等国家政策明确之后,再提出我省的具体方案,然后组织实施,这项政策预计会在下半年出台。”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大学是连接高中和社会的一个人生阶段,因此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大学生医保办法,都会跟城镇的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这两项基本的医保制度相衔接。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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