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07年启动 选择79个城市
2007年8月15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晓义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1998年起在全国范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着手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开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目前已在各地普遍推开。这几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对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包括学生儿童在内的2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安排问题,有关部门从2005年开始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并指导地方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探索。在此基础上,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起草了《指导意见》,先后召开了东中西部地区三个座谈会并书面征求各省区市意见。目前文件已正式下发。
这次试点的任务是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整体部署是2007年选择79个城市启动,逐步扩大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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