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什么是医疗知悉权吗?”“您知道自己有权要求医院复制病历档案吗?”昨天,上海交大医学院2006级临床五年制一大班同学关于“医疗知悉权”的调研报告新鲜出炉。在接受调查的近千人中,62.3%的人不知道“医疗知悉权”,不少市民形容自己是“主动看病,被动付钱,糊涂用药。”
知悉权“盲区”
导致误会重重
在调查中,不少市民听到“医疗知悉权”,一脸迷茫,近六成市民不知道“医疗知悉权”。
实践团团长冯云洁告诉记者,在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就已经明确了“医疗知悉权”的具体内容,其中就包括患者可要求医院复制病历档案,但“近六成的市民却连这部条例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维权。”
家住黄浦区桑园街道的高老伯患有高血压。最近,他到附近的地段医院就诊时,被医生要求做“全身检查”。高老伯没有理会,怕被斩,也没有询问医生“为什么”,便换了一家市级医院就诊。
小冯分析道,如果高老伯愿意再“多问一句”,行使自己的知悉权,或许就会得到医生合理的检查解释,也许高老伯就不需要再辗转寻找另一家医院了。
六成患者认为医生应主动释疑
“医疗知悉权”为何成为盲区?究竟是什么阻碍了患者行使医疗知悉权呢?对于这个问题,患者、医生两方各执一词。
调查中,69.6%的市民们认为“医护人员‘经常不能’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治疗方面的问题”,不少医生字迹潦草,解释简单,时常令患者“一头雾水”。
“你问一句,她答一句”,家住普陀区的吕女士告诉记者,上次去市中心某家医院看妇科专家门诊的时候,医生只是告诉她得了什么病,该吃什么药,然后就“哗哗”大笔一挥,诊断书上的字迹龙飞凤舞,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要不是她主动问,很可能病得“稀里糊涂”。
在调查中,64.6%的市民认为,相对于医生的权威,患者无疑是弱势群体,医生更应该承担告知的义务,以保障患者知悉权。“主动看病,被动付钱,糊涂用药。”家住闵行区的钱女士这样概括患者的“无奈”,“医生在医学领域上有着至高的发言权,他们更应该主动释疑,这样,也更利于保障患者的医疗知悉权。”
市民认为,目前经常有碍自己维护知悉权的因素如医生字迹潦草,解释不够直白;医务人员总体缺乏人文素质;医患之间缺少沟通;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意识比较薄弱等。
医生:与病人沟通也存在压力
对于患者所提出的医生“冷淡”说法,不少医生不赞成。调查对象中的某所三级医院的陈医生坦言,“其实,医生也想更好地解释情况,但有的患者一旦感觉自己利益受到侵害,根本不听你分析,不由分说就在医院里大闹、谩骂、甚至动手,这让我们感到很为难,压力大。”
对于医院方面影响患者知悉的因素,大多数医生选择了“医患之间缺少沟通”和“医生工作强度过大、压力过大引起态度不好”,而“诊断书字迹潦草”、“解释不够清楚”却少有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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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服务的将被责令改正,甚至相关责任人可能因拒绝患者复印病历、未按要求书写保管封存病历的行为受到行政或纪律处分。同时,新条例也规定了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可对病历和其他相关物品予以封存。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