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开始施行卫生部发布的《新处方管理办法》。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处方药品名称、药量,医生在开处方时必须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一些人们熟悉的药品名将从处方单上消失。按照新办法,医院进药实行“一品两规”,医院在进药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不得超过2种,患者可以进行二选一。
3个多月过去了,该举措在成都推行得怎样呢?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看不懂医生开的药品通用名等原因,患者难以享有选药权。人们出于习惯,大多对医生开的处方不加置疑,递上处方就拿药,有的病人甚至不知道在医院买药可以“二选一”。
调查1 医生没有告知可选药
日前,杨小姐因患过敏症去我市一家大医院看急诊。最后,医生为她开了处方,上面用规范清楚的字迹写着“氯雷他定片(开瑞坦)”以及一些外用药。整个就诊过程中,医生没有主动告诉她可以选药。
记者日前走访了我市各大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以后发现,新处方规定出台后,各大医院采取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并存法,通用名后加注商品名。多数医院都不存在需要患者自选药品的情况,很少有医生主动告知患者可以选药。虽然药方“天书”消失了,但大多数患者拿着“整整齐齐”的药方,仍然不知道医生开的什么药,更不知道可以“二选一”。
调查2 同一种药价格有“贵贱”
在一家医院药房窗口,老病号陈婆婆告诉记者,不久前,她到医院购买解热镇痛药,医生按规定为她在处方单上写了药品通用名“阿司匹林”,然而陈婆婆拿着处方去取药处,工作人员并没有问她需要哪个品牌的“阿司匹林” 就拿了药,价格是16.1元。后来她才得知,最便宜的“阿司匹林”仅1.50元。
一位老专家告诉记者,“一品两规”的施行就是要求按照患者的需要,医院配备不同价位、不同规格的同种商品。“如果患者不提要求,一般医生开药就会默认较贵的。”甚至还有的医院根本不进较便宜的药。
说法1 药名专业,病人选不了
“要完全取消商品名不现实,大多患者不具备相应的医学常识。”一家三甲医院的刘医生告诉记者,新办法实施以来,很多患者不知如何选药,主要原因是药名太专业。
某医院药房负责人介绍,有时候,选择权的扩大反而让患者茫然,例如“左氧氟沙星”有两种,一种叫可乐必妥,另一种叫利复星。“患者并不知道两种药成分一样的药究竟区别在哪里,最终还是要听医生说。如果让患者自己选择,表面上是增加了选择权,其实是无谓地增加运转成本。”“我们一般会征询患者意见,根据患者病情对症处方,能够用1元钱的药治病,就决不要开2元钱的药。”一位呼吸科教授说。
说法2 工作量大,选药不现实
记者发现有的医生桌上放着《基本药物通用名目录》,医生一边开处方一边不时翻开目录查看。原来,一些医生对一些非常用药的通用名不熟悉。一位内科医生说,过去开一张处方只用两分钟,现在却要四五分钟,遇到要查找的通用名,花费的时间就更多了,而排队看病的病人数量又没有减少,所以医生的工作量成倍增加。
一位急诊科医生说,在争分夺秒的急救工作中,往往不容许医生出现片刻的迟疑。而且急救药品可供患者选择的空间也不大。一位药房人员指着医院门诊大厅排着长队拿药的人群说,“药房人流量很大,让每个人都对着处方选药,的确很耽误时间,是不现实的。”
提醒 患者意识有待提高
“自己看不懂处方,只能相信医生。”记者采访到的大多数患者表示,医生开药、药房拿药,按照惯例办事,患者对于医生的药方还是放心的。只有相关知识或从业经历的人才会对药品的价格、品规提出异议。
专家认为, “很多患者由于看不懂处方或者对新规不了解,不清楚自己选药的权利,导致一品两规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