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调度会在石市召开。副省长张和提出,石家庄市等三个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务必于10月前启动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国务院要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在有条件的省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明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国务院要求,省政府在综合评价全省各市基础上,将石家庄、唐山、秦皇岛确定为试点城市。目前,三个城市正紧锣密鼓地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张和要求,三个试点城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谋划,加强引导,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确保10月前启动实施。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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