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江瑛:
各位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出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个主题:第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几项重点举措,今年7月26号,国务院公布了《关于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这个特别规定出台以后,对我们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与健康相关产品有关产品的安全监管会起到一个积极、重要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党组非常重视,立即召集了会议,部署如何贯彻落实这个特别规定。
在这几方面有几个举措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跟新闻媒体做一个通报。
第一,为了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确贯彻落实这个规定,能够依法维护监管的秩序、加强监管的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这个特别规定为基础,逐条对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实施条例,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的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和强调。
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正在讨论确定我们这个实施细则,这个实施细则近日也会在上网征求意见、下发,这样会进一步指导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执政。
今天在会上强调一下实施细则有哪几个突破点:
第一,将医疗器械纳入了实施细则,根据特别规定的第二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我们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来,药品和医疗器械均适用于特别规定,作为特别规定的监管范围。
第二,为了使我们的特别规定和我们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能够有机地衔接,做好适用的准备。我们在实施细则里面也明确了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
第三,很重要的一点,理清了部门的职责。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监管部门的关系怎么样能够在我们监管过程中有机地衔接,在我们实施细则中也做了明确的重申和规定。这里面强化了监管部门的衔接,如果我们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当中发现了企业违法违规的行为,属于我们监管部门范围内的,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必须立即处理。
第四,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权利,强化了监管的职责,做到了权责统一。监管部门,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实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时候,增加了以下一些权利:第一,进入经营生产场所实施检查的权利;第二,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帐户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权利;第三,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和设备的权利;第四,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现场。这在特别规定中以及在实施细则中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