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身患重病或遇突发情况住院产生的高昂费用常常让大学生一筹莫展。记者9月12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所有成都市属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大学生个人缴纳40元钱后,每名患病在校大学生每学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8万元。
近年来,针对社会人群结构的不断变化,成都市相继推出了农民工综合保险、失地农民社保、少儿医疗互助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新办法,这与原有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一起,构建起了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网络。但是,相对独立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却一直没有解决,成为成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最后一块“空白”。
为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和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市属大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应自愿参加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学年缴费80元,其中成都市财政补助40元,家庭个人缴纳40元。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大学生,可通过城市医疗救助得到全额资助。参保大学生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后,扣除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余下部分的35%由家长自理,另65%由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分级报销。其中,1000元以下报销60%;1000元以上至5000元报销70%,5000元以上至万元报销80%,10万元以上报销90%。每名患病大学生每学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8万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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