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吉林市:实施特殊的药品购用签字备案制度
www.yongyao.net  2007-9-19 11:46:02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近来,吉林省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特殊药品购用签字备案制,以加强特殊药品管理,规范特殊药品购用申请行为,堵塞管理漏洞。

吉林市局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特殊药品时,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如有委托行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应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备案后,不得随意更改,变更前必须重新备案。此举进一步防止了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吉林市特殊药品的合法销售与安全使用。

来源:《中国医药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