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警示,4种药品在其广告中宣称是抗癌“权威”药物,其实只有消瘀益气健脾等功效,均超出国家批准的说明书所规定范围,是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其中3种是: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溪牌“复方斑蝥胶囊”,在广告中宣称,国家唯一专业抗肿瘤扩散、转移特效药,有三大抗癌特点,且列举了患者原发性肝癌3个月治愈的各类指标数据。而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为破血消瘀,攻毒蚀疮,用于原发性肝癌及肺癌、直肠癌、恶性淋巴癌、妇科恶性肿瘤等。
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麦特消牌“灰树花胶囊”,在广告中称,该产品能延长各类癌症病人寿命,填补了国内科研空白,是“抗癌之王”。而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范围为益气健脾。
湖北创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健立欣牌“消癌平片”,在广告中宣称是2006年最新国标抗癌新药。但经药监部门依法批准的说明书中,功能主治为抗癌,消炎、平喘。
宁夏药监局要求,宁夏各药品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药品,已经购买上述药品的消费者,只要携带能证明自己确实在某药店买过上述药品的相关凭证,就可以向零售药店要求退货。
为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患者及家属注意,未经药监、工商部门审批备案的药品广告为违法广告。患者要按照医生指导和药品使用说明书用药,不要偏听偏信各种违法广告宣传,避免用药不当,延误病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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