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是指经国家批准上市的中药制剂,国家对中成药标准实施强制性管理,成为以《中国药典》为代表的国家药品标准的组成部分。业内通常认为,国家药品标准是上市药品的最低要求,因此,企业多偏重于对检验指标的提高和完善,标准和药品疗效的关联度不高,没有建立起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标准改进的利益联系,缺乏行业组织的协调和配合。因此,国家标准的基础有待加强,中成药标准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也亟需探讨。
长期以来,国家承担了上市后药品标准的修订、清理、颁布等工作,这些标准是通用标准,除少部分企业外,几乎全部企业相同品种的药品都执行同一标准。事实证明,这种标准缺乏一定的企业个性,也使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较弱。但是,企业标准缺乏公信力,行业内亦难以认可。所以,在市场多样化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推进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首先,应找到中药制剂行业标准制定的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从另一个角度看,法律并不禁止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标准。
以复方丹参片为例,相关规定对处方中含有的丹参、三七均没有规定等级,等量而不同等级的丹参、三七,疗效强度是不同的;复方丹参片制法这一项下,规定丹参分别用乙醇提取两次和水提取一次,但没有规定溶剂用量,而溶剂用量对有效成分的溶出是有影响的;含量检测中,对丹参酮ⅡA、丹参酸B作了定量测定,但没有对丹参的其他成分作出规定;标准中对三七皂苷鉴别作出规定,但没有对三七其他成分的鉴别和含量作出规定。法律上将这些规范列为选择性指引,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为之。以上为建立中成药行业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复方丹参片处方中的三味药仅有丹参一味药需要煎煮,从丹参的药效物质基础的角度出发,结合药效学、临床等研究和相应物质成分的分离鉴定,再结合信息学的手段和方法,获得有效中药药效组分比,阐明化学组分与药效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药材等级、生产工艺的优化层级,就可以形成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