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公布了甲苯咪唑等410种非处方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这些药品价格将于本月20日起执行。
这410种药品中,有西药95种,中药315种。据悉,此次公布的药品,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非专利名(INN)中表达的化学成份相同的药品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化学成份相同,命名中的盐基、酸根及溶媒不同的,归为同种药品),凡剂型、规格、含量相同的执行同一价格。
调查:药店价格均符合规定
10月1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瑞金路和常府街的几家药店,发现不少药品的零售价已经达到此次限价。以记者调查的10种常用非处方药为例,维生素A、维生素C的价格和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相同,比如维生素A,规格2.5万IU×100丸/瓶的几家药店均为5.7元,而规格为100mg×100片/瓶维生素C片也均为3.5元。
药店:尽量让药品价格更实惠
此外本次公布最高零售限价的410种非处方药品中,市民常用的板蓝根颗粒冲剂、乌鸡白凤丸、六味地黄丸等零售价格参差不齐。
以南京同仁堂生产的每盒6g×10丸乌鸡白凤丸为例,此次其最高限价为27.6元/盒,而市场上此种规格的乌鸡白凤丸却卖到28元/盒。另外,25mg×60片的阿司匹林最高限价为2.8元/盒,河南宛西生产的六味地黄丸,最高限价为瓶13.8/瓶,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药店中,这两种药价均低于最高限价。
其中一家药店的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严格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来控制药品价格,尽量让药品价格更低,给老百姓更大的实惠。
影响:有效遏制药品随意涨价
据物价部门介绍,通常同一个普药产品,往往有几十家企业生产,比如板蓝根,上千家都有批文,六味地黄丸有两百多个厂家生产。在记者走访的几家药店就发现了七八种品牌近三十款产品。最高零售价的制定,有效地制约了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价格上涨的随意性,维护了药品市场的稳定和消费者的利益。不过,由于药品生产成本各异,同一药品质量也千差万别,实行最高零售价也是允许企业在最高零售价之内自主降价,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促使多家生产、市场供过于求的药品降低价格,让利于民。另一方面,通过这种竞争,实现产品的优胜劣汰,促进药品资源的合理配置。
江苏省物价局提醒市民,本月20日后,市民如发现药品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可及时举报,以便物价部门能迅速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来源:南京报业网-东方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