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在石家庄等9个城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
“一直以来,作为非法行医行为,药店坐堂医生都是被主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现在由主管部门有条件地放开,对一直受困于医院处方垄断的药品零售行业而言,允许药店开设中医坐堂诊所真是一件好事。”福建惠好医药连锁公司负责人吴文东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在限售令以后,一些医院也加大了对处方外流的限制,药店很难再拿到处方了,而来自于处方药的利润还是吸引了一些药品零售行业打擦边球,有些与诊所关系‘暧昧’,尽管还没有合法身份,有些地方就以他人的身份直接投资在药店旁边开设诊所,在药店利润日益减少的情形下,这也是药店的一个无奈之举。”山东淄博的一家连锁药店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
“相比较西药15%的利润空间,中药的利润达到了25%,而一直以来,就算有从医疗机构流出来的处方,也很少有中药处方,不能获得更多的中药处方,而现在80%的药店都开设了中药专柜,摆在那里的中药也不能产生更多的利润,这也一直是药店的一个痛。”吴文东表示。
北京京卫大药房副总经理卢时刚也认为:“除了主管部门通过政策来大力推动中医药惠及老百姓以外,也确实给处在困境中的药品零售行业带来一个获得更多利润的希望。”
根据《通知》要求,目前在试点的城市,也不是所有的药品零售行业都可以开设中医坐堂医诊所。
最新《通知》中要求药店具备的条件包括:具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
“获得合法身份以后,这个政策必定会让药品零售行业蠢蠢欲动,过去受到质疑的‘药店+诊所’模式或将盛行起来。”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机构的一位门店经理告诉记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