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包装上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并且标注显著突出。16日,记者从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今年10月份以后,制药企业生产的所有药品,均要使用新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为确保市场上药品质量安全,济宁市将对药品标签开展专项检查。
据悉,目前每种药都有两个名字,一个是商品名,一个是通用名。拿感冒药“快克”来说,它的通用名叫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在执行新的标签后,通用名将被强化。这将意味着过去药品换“马甲变身”来对付国家相关部门实行降价的策略已然失效。按照规定,新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中的任何文字、标志等信息都不得扩大或者暗示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新药品包装上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且通用名应当显著、突出,并使用黑色或者白色标注,不得使用其他颜色;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算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据济宁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同一种药品通常有多个厂家同时在生产,而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给自己的药品注册独特的商品名。“一药多名”给消费者带来许多麻烦,今后,药品包装将以通用名为主,这将有利于老百姓辨识药品成分,避免因商品名不同而导致重复用药。
此外,由于10月份之前生产的药品绝大多数使用的是原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目前,市场上将会同时出现新、旧包装的药品,且由于药品有效期的原因,这种现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市民可以通过观察其生产日期进行简单辨别。
来源:
相关新闻
- 2010.03.17
- 2010.05.28
- 2010.05.27
- 2010.05.28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