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宣布,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待遇,包括降低参保人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的起付线和自付比例,以及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最低划账额等。
据测算,该调整将惠及我市约70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年将因此为参保人多分担8000万—1亿元的费用。
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降低200元以上
根据相关政策,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需达到一定额度,才能享受“医保”报销,这个额度就是起付线。起付线以下部分的费用,由参保人自行支付,起付线以上部分再按不同费用段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将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目前的在职人员1200元、退休(退职)人员10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8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800元,分别降至1000元、800元、600元和300元。每类人员起付线降幅都达到200元以上,最多的达500元。
到“小医院”看病更加省钱
此次调整还进一步降低了参保人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水平。一是首次住院的起付线降低,其中二级医院的起付线从750元降到650元,一级及以下的则从500元降到400元;二是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降低,按照不同费用段分别降低2个百分点。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例,参保人在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住院费用,过去个人自付比例为10%,此次调整为8%。
相关负责人解释,此项调整拉开了参保人在“大医院”和“小医院”住院的个人负担的差距,进一步引导“小病进社区”。
部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进账更多
根据职工医保政策规定,退休、退职参保人每月根据本人月养老金的5.4%划账建立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急诊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还可用于支付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此前,我市部分退休早的参保人养老金水平较低,导致个人账户积累较少。为此,此次政策调整了个人账户最低划账额。其中,年划账金额低于600元的,其差额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补足到600元;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年划账额低于720元的,补足到72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年划账金额低于840元的,补足到840元。个人账户差额部分,市医保部门将按月补发到参保人的专用存折中。
以一名71周岁、月养老金只有800元的参保人为例,过去他每月个人账户只能进账43.2元,全年只有518.4元。政策调整后,他的个人账户每年进账将增加到720元。
来源: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