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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意见
www.yongyao.net  2007-10-23 9:31:41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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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覆盖范围、筹资水平、保障待遇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四川今年选择在成都、攀枝花、广元3个城市进行试点,2008年试点城市将扩大到8个至9个,2009年达到80%,2010年在全省推开。该《意见》特别提出,为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可实行缴费年限与基金支付比例或最高支付限额挂钩。城镇居民基本保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基金支付比例应在50%以上,一般可在60%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各试点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可适当降低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提高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引导参保城镇居民有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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