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2岁的老张,拿着单位发放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医疗卡、医保证和医保病历,特别高兴。当天,农民工大病医保开办,仅在九龙坡区医保中心,就有100位民工参保。
民工大病医保须单位代办
国庆长假刚过,市级统筹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各医保中心“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办理窗口,出现了一片忙碌景象。
市医保中心介绍,与单位建立了书面,或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可参保。不过,农民工大病医保,须由单位代办,没有单位的农民工,暂时不能参加“农民工大病医保”。
下午4点多,在九龙坡区医保中心,前来办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单位,排起了长队。凯米拉水处理技术(重庆)公司负责人说,公司大部分员工都是农民工,每年公司都要组织几次招聘,既浪费资金又浪费人力,给民工办理保险,可以减少民工流失,又可为民工减轻负担。
昨日,仅九龙坡区医保中心就为100多位民工办理了相关医保。
在老家患病也能享医保
参加了“农民工大病医保”的民工,本人每月只需缴纳5元钱,所在单位则需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缴纳保费。参保次月,民工患病就能享受相关医保。
市医保中心表示,参加了这项保险的民工,患病后最高可报销医疗费23万元。
外地来市级统筹区打工的民工,在离开市级统筹区返回老家,单位又在为其继续缴纳保费的情况下,即便是在老家患病就医,也能享受这项医保政策。
九龙坡区医保中心介绍,参保的异地民工,可在返家前,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在老家生病后,民工可将医疗费用票据拿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没有事先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民工,若在老家生病,可将生病情况告知单位,由单位通知参保地医保中心,民工在返回参保地后,再凭医疗费票据报销。
单位不办保险可投诉
据市医保中心介绍,市级统筹区参保民工,男性必须在60周岁内,女性在50周岁内。
参保民工在市级统筹区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就医医院就可报销。
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须在每月10日前,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如实、及时缴纳相关参保保费。民工缴纳的5元保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民工自己不需亲自前往缴费。
市医保中心表示,从10月1日起,已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在10月30日前,给自己单位民工办理相关医保;新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在招工后30日内,前往当地医保中心为民工办理相关医保。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如实、及时给民工办理相关医保,民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