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措施进一步整治药品经营中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问题。对发现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的违法企业依法处罚,及时收回GSP认证证书,限期停业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吊销《经营许可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整治行动进行严密部署,狠抓落实,通过整治促进监管,不断推动监管工作上台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的落实、任务的分解、责任的明确,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实施综合治理。
二是认真开展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的清查工作。对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活动进行依法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死灰复燃。
三是狠抓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职业培训。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药品销售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监管,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
四是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要求。明确企业在药品购销活动的质量意识,强化对进货审查、入库验收、购销票据和记录管理、库从管理等关系药品质量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五是严格企业购销渠道的管理。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所经营药品供货渠道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对到货药品必须与直接供货的单位进行核实,买卖双方企业间互相认定,并予以登记,得到确认后方可验收入库。
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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