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在9省市药品零售企业试点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
通知称,中医坐堂医诊所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服务。设置的诊室必须独立隔开,诊室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必须设有诊察桌、诊察床、诊察凳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命名必须采用识别名称加通用名称,即“××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得再以名医、专家、医苑名义悬挂标牌,夸大名称。
试点地区包括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漳平市,江西省南昌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凤翔县。
来源:北京晨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