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降低采购成本、让利市民百姓为目的的药品集中托管模式,本月起将在鼓楼医院、第一医院、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口腔医院、脑科医院、胸科医院、第二医院、市中医院等9家市属三级医疗机构启动实施。在年内确定用药目录、公布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和药品购销信用结算办法后,医院将不再单独进药,而采取托管中心统一集中采购的方式,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进药成本。市卫生局负责人昨天表示,药品集中托管的实施将在保证医疗机构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向市民让利不低于10%。
按照目前方案,实施药品集中托管后,我市将成立南京市药品集中托管中心,经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按照三级医疗机构提供的采购目录,在省卫生厅统一规定的药品采购平台上,统一承办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通过合并订单,形成批量采购,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报价,并探索大宗药品由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物流(药品经营)企业统一配送的方式,减少流通中间环节,充分挤压流通成本空间。在实行集中托管、统一收支的同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对药品采购、储备、使用、结算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有望有效减少大处方和高价药,同时遏制医药流通领域不正当的促销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据介绍,三级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托管在我市还是首次。去年,我市在156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推行药房托管工作,实现了“防腐、惠民、增效”的目标,实现了患者、医院、医药经营企业三方得实惠,使药品购销“利益链”中的不当得利者失去了利益空间。至今年上半年统计显示,二级以下药房托管的医疗机构直接从处方上让利群众3134.9万元;通过对去年6月至今年6月的指标分析,托管后病人平均减少药费支出幅度18.7%,平均单处方值、平均门(急)诊人次药费、平均出院病人药费、平均住院日药费均有明显降低。医院医疗收入保持小幅平稳增长,以实行集中托管模式的江宁区为例,去年5月至12月,药品价格同比下降5%,在让利群众2341万元的同时,医院医疗总收入增加了1635万元。
在二级医院药房托管成功运作基础上,针对三级医疗机构用药品种多、数量大、剂型杂、要求配送速度快等特点,我市通过认真调研并形成了《关于推进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托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负责人认为,目前市属三级医院推行药品集中托管条件已经成熟,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方案和具体制度的完善工作。
来源: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