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新疆药监局建立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
www.yongyao.net  2007-11-19 14:42:53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区、地、县三级药品广告监测网络,通过建立违法广告“黑名单”制度等举措,深入推进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自今年8月份以来,共查处、移送违法药品广告56件,并责令5种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产品在全区暂停销售,有力打击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在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局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同推进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稽查打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药品监督抽验有机结合起来,同工商部门联合打假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力度,建立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黑名单”制度,对严重的违法药品广告按照有关法规及时移交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对于严重的违法药品广告,该局还加强了对广告药品的监督抽验,切实把整治违法广告工作做细、做实。

此外,该局还实行了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日报制,要求所属各地(州、市)局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各类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并于每天下午6点30分前将当日广告监测情况上报。

来源:中国医药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