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药监局日前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出的通知,将对武汉市的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重点监管。
据了解,今年10月,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2007年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其中,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列入麻醉药品管理,γ-羟丁酸(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氨酚氢可酮片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武汉市药监局要求,生产上述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按规定,申报2008年相应品种的生产计划,并于今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相应品种的定点生产手续或办理相应药品标签的变更手续。自2008年1月1日起,所生产出厂的上述品种(包括国产和进口品种)必须在其标签上印有规定的标识,之前生产出厂的上述品种,仍可继续使用原标签。
自2008年1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相应品种,原有库存相应品种仍可在本医疗机构内继续使用。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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