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编制假处方、假病历套取新农合基金;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或分解收费项目,不执行政府规定的药品价格;将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串换成其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食品和用品等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这个办法规定,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应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或专科医院。应在本单位外部显著位置悬挂铜牌标志,内部设有明确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就诊流程图和办理审核、结算等手续的引导标志,公示本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建立新农合管理机构,配备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转诊证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的审核;必须严格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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