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药学会原副秘书长刘永久因受贿16万元,被西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西城检察院指控,1999年8月,中国药学会在贵州召开学术年会。刘永久在负责该项工作时,接受年会赞助商贵州某制药公司1万元。
2004年,刘永久利用更换学会杂志广告代理商的机会,两次接受北京一家广告公司贿赂15万元。
该案审理时,刘永久表示,他是受药学会聘用,而药学会是民间团体,因此,他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公诉机关从国家药监局调取的文件证实,刘永久是药监局任命到药学会做副秘书长一职并主持工作的,而且有行政级别,为副厅级。法院据此认定,刘永久应以国家工作人员定罪。考虑到刘永久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能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并积极退赃,可减轻处罚,且刘永久有认罪、悔罪表现,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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