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近一年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终于进入了国家法制系统并正式颁布实施。作为一种强化企业责任的预警性措施,来自美国的默克制药公司“有幸”成为新颁布《办法》的首位呼应者。而国内大量制药企业对这一制度的态度也从最初的关注转化成响应并执行。
百姓健康“保险闸”
有关专家分析,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生产不够严谨、存在侥幸心理或者召回不积极的制药企业来说,无异于又罩上一个“紧箍咒”。而对于整个制药行业,则加强了药品安全的砝码,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又加了一道“保险闸”。同时,药品召回制度的实施表明,我国对缺陷药品管理已经步入了规范化轨道,特别是对二、三级安全隐患药品的召回,将改变过去多数情况下是“企业说了算”的局面。
默克公司本月12日宣布,召回公司所产120万剂可能被污染的幼儿常用疫苗,这些疫苗包括11个批次的普泽欣产品,并称一定根据中国新颁布的《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与中方密切合作,主动实施本次召回。这一天,正是我国第一部药品召回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第三天;同一天,远在西南的贵州同济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航评价,这是“制药行业的大势所趋,表明国家对药品管理日趋严格”;也是在同一天,北京市京隆堂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继广对《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拍手叫好,此前,京隆堂已经在其药店经营中实施药品召回制度达四年之久。
根据《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在我国实施的药品召回,分为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两类。责令召回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召回将分为两类、三级,企业不召回造成恶果的将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召回。
企业责任“反光镜”
“药品召回是对企业品牌的一种展示,也是一种品牌化延伸。”海南快克药业总经理何天立从品牌维护、企业责任的高度褒奖了药品召回的意义。他认为,制药企业主动召回问题药品,是其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有责任心的企业应该主动召回,更能提升其品牌形象和文化内涵”。他甚至对那种认为主动召回就等于承认自身药品有问题的论调不以为然,“索尼、东芝等企业勇敢召回自己的产品,反而增加了他们的品牌影响力”。此前,北京、武汉等地也曾倡导或实施过药品召回的有关规定,成功塑造了“京牌制药”等美好形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制药企业都能觉悟如此。“从我国制药行业的大环境来看,由企业主动召回需要下很大的决心,需要很大的勇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制药企业人士说,《召回办法》的出台,不仅意味着各制药企业要对自己售出的药品承担起质量保证,还要求他们要切实维护自身的药品和信誉,否则将因此声名狼藉而满盘皆输。
这位人士分析,一旦某一制药企业宣称自己的某一药品存在缺陷并且负责任地召回,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甚至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老百姓是否会推断出你其他药品也可能有缺陷”?“因此不排除一些制药企业为了防止负面效应失控,放弃选择主动召回,希望侥幸过关”。
当然,一旦不主动召回问题药品,造成恶劣影响,制药企业可能也要遭遇灭顶之灾。
在遭遇药品瑕疵时,制药企业能否像王航那样,高举“生命高于一切”的旗帜,就是各制药企业责任的“反光镜”了。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