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沈阳将全面推行社区医疗“药品零差价”
www.yongyao.net  2007-12-7 11:02:46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沈阳市卫生局近日决定,明年年底前,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将实行“药品零差价”,药品什么进价,就什么药价卖给患者。

目前,沈阳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个,医疗站207个,平均每1.45万人就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沈阳市将完善社
区卫生服务网络,到明年底,全市每新增5万左右的人口,政府就将新办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论住在哪个社区的居民,一般只要步行10分钟至15分钟就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此外,沈阳市还要求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要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行有效衔接,将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都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让更多的人充分享受“药品零差价”带来的实惠。

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